仪器学院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浏览次数:166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
致我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为引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及时发现和表彰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
全校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之际,学校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21—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五
四评优工作。

一、评优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

2.先进团委(以上两种奖项评选细则另行发布)

3.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支部

4.社会实践优秀集体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团干部

3.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4.十佳青年志愿者

5.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

6.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7.抗疫志愿服务奖

(三)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

    该奖项是校团委授予全校团员青年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二、工作进度安排

4月12日                公布评选2021—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通知

4月12日-4月15日  各团支部召开“找卓越、讲卓越、评卓越、求卓越”学生评议会,推荐优秀团员或团干部

4月15日-4月18日   各年级举办联评交流会

4月18日                学院团委举办联评交流会,初审结果公示(时间地点待通知)

4月18日-4月20日  初审结果公示

4月20日                学院上报“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和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材料

4月20日-4月25日  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专兼职团的工作者标兵、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五四奖章、红旗团委学校联评

4月25日-4月27日  学校团委审核“五四评优”评选结果;

4月末                     公示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结果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根据评优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与表彰工作。以上奖项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
准、申报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修老师  联系方式:0451-86418534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3 .docx

附件4:学院评审步骤 .docx

附件5:2021-2022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