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157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我校“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教育理念的重要载体。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立项工作。

一、结题验收

对于前期立项并取得预期成果、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项目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时间:11月17日下午14:00,地点:第一组电机楼40033;第二组:电机楼40037。

答辩通过后,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在创新创业栏目下的项目申报功能中选择立项学期,上传项目结题验收书。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系统中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请于11月17日上午9:00前提交纸质版《项目进展报告》至学院办公室;因无法克服原因中止项目需在系统中提交项目终止申请,原则上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应再变更项目成员、题目及内容。

所有项目异动均在系统中申请,均需指导教师在本科教学管理服务系统创新创业栏目下的项目异动审核功能中审批,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院,学院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二、立项申请

1.项目级别及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根据研究水平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各类项目介绍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者仅限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实践项目以本科生团队为主,可包括已成为研究生的前期项目成员。正在承担(含主持和参加)“大创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立项新项目。

2.立项说明及申报要求

本学期“大创计划”项目全部按照校级项目立项,下一学年春季学期中期检查后,学院择优向学校推荐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最终名单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公示文件为准。

申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在创新创业栏目下大创项目申报功能中填写立项申请,邀请组员进入项目组,组员接受邀请后方可提交项目申请。系统提交立项申请截止时间:11月16日上午9:00。学院组织立项答辩时间:11月18日下午14:00,地点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学生答辩通过后需将立项申请书上传到管理系统。

三、项目经费及激励政策

1.学校对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计划”项目分别给予经费支持,支持标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学校将推荐国家级优秀“大创计划”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际国内赛事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保研推免加分。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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