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学院2023-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次数:10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导向,对标学术大师、工程巨匠、业界领袖和治国栋梁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目标,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强化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组织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2024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辛勤劳动奖、政务实习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本科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本科生),十佳英才(研究生),十佳英才提名奖(研究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提名奖。

2.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本科生)、十佳集体提名奖(本科生)、十佳团队(研究生)、十佳团队提名奖(研究生)。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就业育人突出贡献奖(企业):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

二、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集体。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我校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业教师等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3.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我校在职教职工。

2)民族团结进步奖: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学生集体。

3)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为我校毕业生在就业咨询、求职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并取得一定成效,所在单位近3年招录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超过10人的人力资源工作者。

4)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近3年招录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超过30人,在就业实习实践、奖学金支持、就业经费支持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重点用人单位。

三、学生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

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自觉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一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不合格”现象)。

1)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组织或参与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

2)学习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共3类情况可参评,一是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分及以上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二是学习成绩进步明显,上一学年学分绩专业排名提升高于40%,或上一学年度重修课程全部通过(门数超过3门)且上一学年度学分绩达到80分;三是在创新创业等领域有突出成绩。

3)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自觉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享受运动乐趣,增强身体素质,原则上上一学年体育测试成绩或体育课平均成绩良好及以上(分数为80分及以上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

4)培育健康向上的审美情操,主动阅读各类名著名篇,积极参与各类文化艺术类讲座和艺术展演,形成艺术爱好、艺术素养。切实助力校园文化建设,讲好哈工大故事,弘扬哈工大精神,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博物馆/航天馆学生讲解队、哈工大中心学生服务队等。

5)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积极参与劳动,在动手实践中接受锻炼、磨炼意志,积极参与支教、参军入伍、思政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职涯实践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年均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连续两次C或一次D情况。

6)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群众观念、扎根基层一线,积极主动参与2023-2024年度政务实习实践活动4周及以上,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于同一年度获得相关奖项的个人不得参评该奖项)

7)优秀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主动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班集体建设的过程中工作成效明显。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体育测试及课程的,由体育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应获得过校级标兵及以上荣誉奖励或本次校级标兵推选。

注:优秀学生奖项内含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辛勤劳动奖、政务实习奖六类。学生符合条件(1)可申报修身立德奖,符合条件(2)可申报实学实干奖,符合条件(3)可申报强健体魄奖,符合条件(4)可申报启智润心奖,符合条件(5)可申报辛勤劳动奖,符合条件(6)可申报政务实习奖;申报优秀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须满足条件(1)至条件(5)所有条件和条件(7)。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学生干部

在上一学年中担任各级学生组织、社团、班集体(党支部、团支部等)、寝室(寝室长)的学生干部。上一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不合格”现象)。

1)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组织或参与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

2)学习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共3类情况可参评,一是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分及以上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二是学习成绩进步明显,上一学年学分绩专业排名提升高于40%,或上一学年度重修课程全部通过(门数超过3门)且上一学年度学分绩达到80分;三是在创新创业等领域有突出成绩。

3)热爱集体、奉献集体,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积极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扎实开展学风建设,班级无因成绩不及格而退学的学生;认真开展寝室建设,定期进行卫生打扫,上一学年中所在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连续两次C或一次D情况;所在集体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奋发作为、追求卓越,厚植家国情怀。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体育测试及课程的,由体育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十佳学生干部应获得过校级标兵及以上荣誉奖励或本次校级标兵推选。

3.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

班集体全体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班委会成员能够做到团结向上、以身作则、热心服务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班集体在助力同学道德培养、学业发展、体育运动、审美培养、劳动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院(学部)相关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

1)班级成员入党申请书提交率80%以上,原则上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在20%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无不及格现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参与理论学习。

2)班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班集体建设的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班级成员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参与率在60%以上。

4)班级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不含本学期降级转入学生成绩),无因学习困难而降级、退学的学生。

5)深入开展学霸上讲台、一对一帮辅等学业支持活动,主动关心关爱生活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困难的同学。

6)班级成员在上一学年中没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4.十佳集体、十佳团队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关心社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

2)可申报集体类型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等学生组织;党员之家(工作室)、志愿服务队、科技竞赛团队、创业团队等特色学生团队;研究生课题组、科研项目团队等学生科研团队。下设团队的系(所、中心)不得以系(所、中心)为单位参评十佳团队。

3)集体建设目标明确,形成了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团队活动。

4)集体成绩突出,团队建设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及影响力。

5)参评十佳集体的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若为研究生团队,团队组成成员80%以上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

6)申报材料中所取得的成果应为集体内学生成员就读期间所得。

7)获得过“十佳集体”“十佳团队”荣誉称号的集体或团队不可重复申报。

四、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评选基本条件(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及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扎实开展学生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2.能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矢志奉献国家和人民。

3.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育人经验和育人办法,引导学生形成“四个正确认识”,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4.参评班主任需在2023年班主任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5.(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奖为表彰从事就业工作满一年,并且在就业育人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先进个人。申报人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有效落实学校就业工作要求,在就业引领、生涯指导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取得较好的高质量充分就业成果。

6.就业育人先进集体奖为表彰在就业育人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并促进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先进集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系所中心、课题组等)。申报集体需坚持落实学校就业工作规划,在组织保障、管理服务、指导帮辅、工作落实、就业质量等方面有效落实学校就业工作质量标准并取得务实成效。

7.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为表彰担任研究生导师满一年,并且在研究生思政教育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先进个人。申报人需严格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研究生思政教育、学术指导、成长引领等方面指导充分且成效显著,取得较好的“导学+思政+科研”育人效果。

8.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为表彰参与学业支持工作满一年,并且在2023-2024年度学业支持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先进个人。申报人需积极参与学业支持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熟练发挥学术或专业特长,积极为学生提供学业、学术指导、支持和帮辅,在帮辅学习困难学生或指导学生学习能力提升方面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一定成效。

9.参评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无学校《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情况。

五、荣誉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1)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根铸魂,积极主动组织或参与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

2)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反对民族分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践行民族团结,甘于奉献,热心帮助各民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在促进各民族同学交往交流交融中表现突出。

4)上一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不合格”现象)。

3.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1)集体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成效显著。

3)集体凝聚力和感召力强,形成了守望相助、融通共进的良好氛围。

4.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

1)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有效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工作,推动建立就业实践实习基地、共同申报就业育人项目等。

2)为我校毕业生提供高质量就业指导、积极参与就业课程建设,积极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地区建功立业。

5.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

1)与学校在校企协同育人、就业实习实践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务实成果。

2)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学生心目中建立了良好的雇主品牌,为我校毕业生提供充足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对学校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及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先进班集体及标兵、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就业育人先进个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评审、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

2.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十佳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集体、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和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企业)由各单位推荐后、学校评审确定。

3.十佳辅导员为专职辅导员年度年终业绩考核前八名,不再另行评选。

4.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学生工作部(处)提名,最终评审后确定。

七、评选工作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如下:

学生部分:

1015-1017日,学生或班集体申报。在学工系统(https://xg.hit.edu.cn/)申报对应奖项。学生奖项需同时填写附件2并汇总至各班长处。班长负责汇总和资格初审(申报者是否具备申报资格、上学年成绩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事迹材料等是否属实)。

1018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

1023日前,各年级对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进行联评。

1024-1027日,学院对满足条件的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进行联评。(对应奖项学生准备3分钟PPT答辩,对应班集体准备5分钟PPT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网上审批,学院候选名单汇总、公示报送。

1031-1115日,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及荣誉奖项评审

教职工部分:

参与评优的教职工通过表格报送的方式参与评定(电子版+纸质版),请在1022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isexg@hit.edu.cn,纸质表格由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统一报送至学工办。

备注:

1.计算学生奖项名额时学生人数不包含大一、研一、博一年级学生,学生班集体总数中计算的班集体应成立一年及以上(上一年度归属基础学部,近期重新组建的班级不计算在各学院<学部>班集体基数内)。

2.学生奖项中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标兵应从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中产生,如推荐的标兵候选人最终获评该奖项,则优秀学生/学生干部递补1人。

3.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候选人应从所在学院(学部)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中产生,如学院(学部)推荐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候选人最终获评该奖项,则该候选人所在学院(学部)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递补1人;如未获评,则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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