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学院关于评选2024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85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弘扬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传统,充分发挥学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现开展2024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校本部2024届全日制本硕博全体毕业生,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学籍在本部的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

  校优秀毕业生:一校三区全体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531日前)。  

  备注: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前30%,能够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校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前30%,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符合评选条件中第8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6),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学部)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6.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 “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8.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三、评选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具体名额以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数为准;校优秀毕业生按照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比例推荐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424-426日,申报阶段。申请人请于26日上午11:30前完成两项工作:

1)登录学工系统中的评优系统(xg.hit.edu.cn)填写《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向辅导员提交附件2推荐候选人名单佐证材料电子版,逾期未填写者视为放弃参评。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扫描件;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扫描件(若获奖时间为2024年或未发放证书、可提交网上公示截图);其他专利情况和获奖情况、新闻报道等。所有佐证材料图片格式保存在word文件里。附件2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邮件名称为:2024优秀毕业生评选-学号-姓名;附件以压缩包(名称:2024优秀毕业生评选-学号-姓名)发送;

426-427日,学院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于42717:00前将答辩ppt2024优秀毕业生评选-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428-59日,学院组织联评答辩,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510-16日,学校评审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8534

  各年级辅导员邮箱:

  本科生:修文心  648215117@qq.com

  硕士生:赵冀宇  zhaojiyu_hit@hit.edu.cn

  博士生:董成语  dongchengyu2021@163.com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424

附件2 学院(学部)校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xls

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