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学院2021-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2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我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传承和弘扬学校“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优良传统,评选表彰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踔厉奋发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现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五育并举”导向,引导全校师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表彰内容

(一)学生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诚实劳动奖)、优秀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本科)、十佳英才(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学生干部。

2.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本科)、十佳团队(研究生)。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

1)个人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2)集体奖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奖

三、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的评选范围:我校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3.荣誉奖项的评选范围: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我校在职教职工。

(2)民族团结进步奖: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学生集体。

(3)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奖:我校学生思政工作者。

四、学生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

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带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自觉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一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不合格”现象)。

1)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组织或参与主题党团日活动。

2)学习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共3类情况可参评,一是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分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二是学习成绩进步明显,上一学年学分绩专业排名提升高于40%,或上一学年度重修课程全部通过(门数超过3门)且上一学年度学分绩达到80分;三是在创新创业等领域有突出成绩。

3)积极主动参加体育锻炼,自觉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享受运动乐趣,增强身体素质,原则上上一学年体育测试成绩或体育课平均成绩良好及以上(分数为80分及以上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

4)培育健康向上的审美情操,主动阅读各类名著名篇,积极参与各类文化艺术类讲座和艺术展演,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自觉提升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5)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中接受锻炼、磨炼意志,积极参与支教、支边、支农或参军入伍、政务实习、国际组织实习实践、研究生三助、勤工助学等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年均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连续两次C或一次D情况。

6)优秀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主动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活动,在班集体建设的过程中工作成效明显。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体育测试及课程的,由体育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应获得过校级标兵及以上荣誉奖励或本次校级标兵推选。

注:优秀学生奖项内含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诚实劳动奖五类,学生符合条件(1)可申报修身立德奖、符合条件(2)可申报实学实干奖、符合条件(3)可申报强健体魄奖、符合条件(4)可申报启智润心奖、符合条件(5)可申报诚实劳动奖;优秀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须满足条件(1)至条件(6)所有条件。

2.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学生干部

在上一学年中担任各级学生组织、社团、班集体、寝室的学生干部。上一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不合格”现象)。

1)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组织或参与主题党团日活动。

2)学习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共3类情况可参评,一是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分绩良好以上(学分绩为80分或排名位于专业前50%);二是学习成绩进步明显,上一学年学分绩专业排名提升高于40%,或上一学年度重修课程全部通过(门数超过3门)且上一学年度学分绩达到80分;三是在创新创业等领域有突出成绩。

3)热爱集体、奉献集体,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善于组织同学需要的活动、积极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扎实开展学风建设,班级没有因成绩不及格而退学的学生;认真开展寝室建设,上一学年中所在寝室卫生检查结果无连续两次C或一次D情况。所在集体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主动将个人发展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活动。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体育测试及课程的,由体育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十佳学生干部应获得过校级标兵及以上荣誉奖励或本次校级标兵推选。

3.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

全体班级成员自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班委会成员能够做到团结向上、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班集体在助力同学道德培养、学业发展、体育运动、审美培养、劳动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院(部)相关事务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1班级成员入党申请书提交率80%以上,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在20%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无不及格现象,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等理论学习

2)班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班集体建设的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3)班级成员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参与率在60%以上

4)班级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不含本学期降级转入学生成绩),无因学习困难而降级、退学的学生

5)深入开展学霸上讲台、一对一帮辅等学业支持活动,主动关心关爱生活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困难的同学。

6)班级成员在上一学年中没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4.十佳集体、十佳团队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关心社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可申报集体类型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等学生工作组织;党员之家(工作室)、志愿服务队、科技竞赛团队、创业团队等特色学生团队;研究生课题组、科研项目团队等学生科研团队。申报集体应获得过校级标兵及以上荣誉奖励或本次校级标兵推选。

3)集体具有清晰明确的建设目标、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合理规范的制度建设、层次明晰的组织架构、稳定规律的团队活动。

4)集体具有显著的成绩或经验,具有示范意义和社会影响力。

5)集体建立时间不少于一年,若为研究生团队,团队组成成员80%以上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团队归属明晰。

6)申报材料中所取得的成果应为集体内成员就读期间所得。

7)获得过“十佳团队”荣誉称号的团队不可申报。

五、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及标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四个服务”,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校训传统,认真学习“时代楷模”刘永坦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争做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

2)能够主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通过真情、真心、真诚拉近同学生的距离,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扎实落实相关关心关爱制度,努力做学生良师益友。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学生主动将个人发展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3)自觉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育人经验和育人办法,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引导学生形成“四个正确认识”,争做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无学校《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情况。

六、荣誉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1)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积极主动组织或参与主题党团日活动。

2)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反对民族分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3)坚持原则,正确对待和处理不同民族学生间发生的纠纷和矛盾,敢于同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论和行为坚决作斗争,在维护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反对宗教极端势力工作中事迹突出。

4)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甘于奉献,团结和关心其他民族同学,热心帮助各民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上一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挂科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中无不及格现象且论文研究的阶段性考核中不存在“不合格”现象)。

3.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1)集体成员自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政治立场坚定,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活动,成效显著。

3)集体凝聚力和感召力强,各民族学生之间互助互爱,有切实可行的帮学措施,集体成员共同进步。

4)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集体无违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现象。

4.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

1)参评者为工作在学生疫情防控一线的学生思政工作者。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坚守岗位、严守纪律、主动作为、高效协同,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始终挺在学生疫情防控第一线,把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在2021-2022年度学生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疫苗接种、被隔离管控学生关心关爱等学生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

2)无学校《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情况。

七、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及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先进班集体及标兵、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评审、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

2.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集体、疫情防控专项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推荐后、学校评审确定。

3.十佳辅导员为上一自然年辅导员综合考核前八名,不再另行评选。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各推选出1名获奖人。

4.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组提名,由领导小组最终评审后确定。

八、评选工作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如下:

学生部分:

926-930日,学生或班集体申报。在学工系统(https://xg.hit.edu.cn/)申报对应奖项。学生奖项需同时填写附件1或附件2并汇总至各班长处。班长负责汇总和资格初审(申报者是否具备申报资格、上学年成绩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事迹材料等是否属实)。

102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附件2和附件3)。

105日前,各年级对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进行联评。

107日,学院对满足条件的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进行联评。(对应奖项学生准备3分钟PPT答辩,对应班集体准备5分钟PPT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10-1014日,学院网上审批,学院候选名单汇总、报送、公示。

1015-1021日,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及荣誉奖项评审。

教职工部分:

参与评优的教职工通过表格报送的方式参与评定(电子版+纸质版,见附件4),请在1010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isexg@hit.edu.cn,纸质表格报送至电机楼40034郭宇森老师处(仪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备注: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候选人应从所在学院(部)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中产生,如学院(部)推荐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候选人最终获评该奖项,则该候选人所在学院(部)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递补1人;如未获评,则保持不变。其他奖项以此类推。

如有疑问,请联系:郭老师 0451-86418534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2022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表彰细则.docx

附件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xlsx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xlsx

附件4:教职工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