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具体评审指标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人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者
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部)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
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上一年度须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生活俭朴。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和二等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按月发放。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
本部符合条件的我校学生可在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中申请相应的奖助学金,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及填写要求进行填写。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向辅导员如实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二)学院(部)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审。本单位初审学生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报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三)学校复审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名单公示
对全校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五)上报终审
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材料上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并最终由教育部终审,批复评审意见。
四、时间安排
9月30日-10月6日,学生在学工系统中完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填写参评报名表单,链接:http://isewenjuan.mikecrm.com/DXKzGPO;
10月7日-10月11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月30日-10月10日,学生在学工系统中完成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五、相关要求
1.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提前准备三分钟PPT。
2.根据国家对2021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零错误”要求,请各位同学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进行填写。对未按照要求填写的,将直接退回,并进行通报批评。
3.所有转专业的学生由转入学院进行评审。
4.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如对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请,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郭宇森 0451-86418534
仪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docx
附件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_0.doc
附件4: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6: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7: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