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以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的姿态,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现将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排名前3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原则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留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抗疫志愿服务奖”“十佳青年志愿者”“五四奖章”“十佳学业帮辅学生讲师”“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202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至2022年3月1日前),评选比例为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0%,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分批次发放优秀毕业生证书。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4月9日-15日,申报阶段。申请人请于15日上午11:30前完成两项工作:1登陆学工系统中的评优系统(xg.hit.edu.cn)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向辅导员提交佐证材料电子版。逾期未填写者视为放弃参评;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扫描件;发表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扫描件(若获奖时间为2020年或未发放证书、可提交网上公示截图)其他专利情况和获奖情况、新闻报道等,截图形式保存在word文件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邮件名称为:2021优秀毕业生评选-学号-姓名;附件以压缩包(名称:2021优秀毕业生评选-学号-姓名)发送。
4月16日-18日,学院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于4月16日17: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4月19日-22日,联评答辩。答辩个人展示三分钟,评委提问两分钟。对结果进行院内公示。
4月26日-4月30日,学校评审、结果公示。
三、其他说明
1.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合符评选条件中第4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15%,需由学院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
2.对于在国防航天等重点用人单位就业、基层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将积极选树宣传;
四、注意事项
1.候选人以第三人称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申报人务必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学院将严格审查;
3. 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8534
各年级辅导员邮箱:
本科生:修文心 crystalwenxin@163.com
硕士生:修文心 crystalwenxin@163.com
博士生:王一婷 wangyitinghit@163.com
仪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