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满足我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现将2020-2021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要求:
1.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为2020-2021年度,涉及2020级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本科新生(含预科)、研究生新生(简称新发贷款),及往届已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制定贷款计划,今年仍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研究生(简称续发贷款)。
2.续发贷款包括17级、18级、19级本科生、19级硕士研究生,学生可依据本专业学费标准及今年个人贷款意愿,依据已签订贷款计划中本年度贷款额度申请2020-2021年度校园地贷款金额。
2020级新生(含本科生、预科生、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应按照迎新期间办理绿色通道额度执行,如在迎新期间未办理绿色通道,且因经济困难现在仍未缴纳学费的可根据情况申请校园地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其中续发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新发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新发国家助学贷款放款计划等贷款金额最低百位起贷。
3.根据财教[2019]19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之规定,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2.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须持有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6.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为全日制统招学生,且不包括降级、试读、滞留等学生及非全日制统招工程硕士、委培硕士、单考硕士、MPA、MBA等学生。
三.时间安排
学生通过学工系统(http://xg.hit.edu.cn/)进行申报审核。
1.10月22日—10月25日,学生完成在线申请.
2.2020年根据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将先办理往届续发贷款办理,而后办理新发贷款,具体办理日期等将另行通知。
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与辅导员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郭宇森
联系电话:86418534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