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度博士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4浏览次数:146

一、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1、 工作小组

组  长:刘  俭

副组长: 邹丽敏

成  员:谭久彬  叶  东  孙晓刚  孙金玮  徐定杰  杨  彬

2、 监察小组

组  长:臧永军

副组长:王  芳

成  员:唐文彦  刘国栋  刘永猛

二、选拔办法

1、直博生

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硕博连读

申请者应为推荐免试入学或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基本条件为:

(1)推免生原则上须获得一等奖学金;

(2)统考生入学时的录取成绩原则上排名前30%;

(3)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说明本人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材料;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面试资格,参加专家组考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3、推荐攻博

申请者应为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20年7月份毕业),基本条件为:

(1)按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各类考核无不合格;

(2)基本奖助学金评定成绩原则上排名前70%;

(3)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说明本人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材料;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确定面试资格,参加专家组考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4、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每年度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本次申请只接受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申请者,并且申请者本科毕业时间不超过8年(截止到2019年9月1日)。定向就业(含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和本科毕业时间超过8年的申请者在本年度第二次“申请-考核”时申请。

申请者的学习经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本科、硕士毕业专业和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或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A类学科(含A+、A和A-)。

博士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三、综合考核办法

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小组成员由5位专家构成,组成专家组的过程中应坚持导师回避原则。

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志趣、专业基础、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研修规划等。

四、拟录取办法

根据材料审核结论、英语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确定,占学院基础指标。对于生源特别优秀、有重大科研需求和新引进人才等其它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调节计划,在通过学院的专家组考核后,由学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情况确定是否录取,占用学校的调节名额。

五、其他

其他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