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9年毕业研究生春季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浏览次数:150

        为做好我校2019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春季派遣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8年7月至今已毕业未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研究生(含培养方式为委培或定向的研究生),已确定国内升学的硕士研究生、已确定国内录用为博士后的博士研究生须填报生源但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二、工作流程

        凡参加春季派遣的毕业生须为哈工大就业网上生源信息状态为“审核完成”的毕业生,请参加本次派遣的同学3月18日前单独联系我添加派遣系统。

        1、我处于2019年3月14日在就业网上将设立 “2019年春季派遣”批次,3月14日9:00各学院可以开始维护(增加或删除)本批次派遣名单,3月21日9:00派遣批次关闭,形成初步的春季派遣名单。网上签约信息自动同步,形成最终的春季派遣数据(注:未在此名单中的毕业生不能参与派遣);

        2、学院认真核对填报春季派遣研究生名单;同时须线下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份);

(2)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接收函(1份);

(3)对于申请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需填写《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的申请》(附件1);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三、其他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1:00,提交地点:电机楼30024室。

        2、此次派遣的毕业生如需改派,须在2019年7月毕业生集中派遣后,按省教育厅通知时间(时间待定,估计在2019年8月左右)自行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赣水路12-6号)办理。


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的申请.doc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19年3月13日